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
为及时有效预防新冠肺炎疫情的发生和蔓延,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等有关规定,结合实际,特制定学校新冠肺炎疫情报告制度。
1、疫情报告要严把传染源、传播途径、易感人群三个环节,做到早预防、早发现、早报告、早隔离、早诊断、早治疗。
2、设立疫情防控办公室,具体负责学校疫情、疑似疫情相关信息的报告工作。
3、疫情报告采用电话直报方式,内容包括发病人数、发病日期、所在班级、姓名、性别、年龄、症状、是否就诊、采取措施、登记人等信息。
4、校内人员出现不明原因发热、干咳、乏力等症状,应按规定第一时间电话报告班主任(授课教师、部门负责人),疫情防控负责人通知师生所在单位、部门,并上报。
5、经县定点医院诊断为新冠肺炎的确认、疑似感染症状或无症状感染者,经校疫情防控办公室决定,启动应急预案响应,同时按规定在2小时内报告博白县疾控中心、
6、实行报告人责任追究制度,凡第一时间没有如实报告造成重大过失或疫情流行的,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报告人责任。
博白县黄凌镇中心小学
2022年8月2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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