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事故学校无责的情形
在发生安全事故时,如属于下列情况,学校无责:
(一)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、偶发性的侵害造成的;
(二)学生有特异体质、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,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的;
(三)与学校、老师无关的学生自杀、自伤;
(四)学生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(学校应尽了告知、教育任务);
(五)学生在自行上学、放学、返校、离校途中发生的;
(六)学生在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(学校应尽了告知、教育任务);
(七)学生放学后、节假日或者假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(学校应尽了告知、教育任务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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